關于印發《北京市住宅區及住宅建筑有線
廣播電視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
市規發[2000]294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住宅區及住宅建筑有線廣播電視設施的建設管理,滿足住宅區及住宅建筑有線廣播電視的配套使用與發展需求,根據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以及國家廣電總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區及住宅建筑有線廣播電視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0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