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下列電氣設備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應作保護接零:
1)電力變壓器、電動機、電焊機、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2)配電屏(盤)的金屬框架和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箱體;
3)靠近帶電體的金屬圍欄;
4)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鋼索;
5)起重機金屬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
6)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和支架;
7)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對保護零線的要求是什么?
1)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并在首、末端和中間處作不少于三處的重復接地,每處重復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0Ω ;
2)保護零線僅作保護接零之用,不得與工作零線混用;
3)保護零線上不得裝設控制開關和熔斷器;
4)保護零線應為具有綠/黃雙色標志的絕緣線;
5)保護零線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截面。架空敷設時,采用絕緣銅線,截面積應不小于10 平方毫米,采用絕緣鋁線時,截面積應不小于16 平方毫米;電氣設備的保護接零線應為截面積不小于2.5 平方毫米的多股絕緣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