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發[2014]71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
關于吸取軌道交通10號線“8.2”事故教訓
進一步加強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關于吸取軌道交通10號線“8.2”事故教訓
進一步加強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8月2日,軌道交通十號線土建工程10101標段(江北區鯉魚池工地)隧道工程發生不明物質中毒事件,導致多名作業工人出現身體不適癥狀,被緊急送往醫院進行診斷和治療,未造成人員死亡。目前,事故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黃奇帆市長、劉強副市長等市領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明原因,舉一反三,高度警惕,做好排查工作,加強施工安全管理。此起事故暴露出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為認真落實市領導的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堅決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近年來,隨著我市城鎮建設的快速發展,城市隧道、管涵、人行地下通道等地下暗挖工程項目越來越多,且規模大、里程長。由于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環境封閉,隱蔽工程較多,安全隱患易發難控,加之我市特殊的地理地貌及地質條件,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嚴峻形勢。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和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當前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生產重要性認識,居安思危,進一步增強危機感、使命感和責任感,堅持把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安全監管職責,督促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等參建單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堅守“底線”思維,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不安全堅決不開工,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
二、突出重點,強化安全生產防范措施
(一)加強工程地質勘察和設計工作。建設單位要將工程地質勘察、設計任務擇優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配合工程勘察單位查明建設場地及周邊環境、歷史使用狀況,及時向工程勘察單位提供全面、準確的測量控制點坐標數據、地下管線、相鄰建(構)筑物及地下工程資料,足額撥付勘察外業相關措施費,并督促工程勘察單位具體落實。工程勘察單位應加強與設計、施工的配合工作,要對復雜建設場地增加勘察工作量,進一步提高勘察精度,充分查明工程地質條件,調查周邊環境、歷史使用狀況,確保勘察成果真實可靠;在勘察報告中要對復雜地質條件、周邊環境和歷史使用狀況及可能給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造成的危險,應重點說明。對可能存在潛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應做補充勘察并提出安全防護意見。工程設計單位要加強施工配合工作,加強信息法設計和施工管理,配合解決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二)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為保證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應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應督促相關單位落實風險責任分工。施工單位是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必須加強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過程的風險防范和風險管理,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對于不良地質、原地塊布局和歷史使用狀況等開展專項風險評估,并依據專項評估意見完善施工方案,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及防范風險的具體技術措施,選擇適宜的施工工藝,制訂風險防范及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設計單位應做好施工風險防范配合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做出變更設計。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風險防范措施。
(三)加強施工組織和管理工作。建設單位要做好工程總體協調工作,向施工單位及時提供全面真實的工程水文地質、周邊環境以及歷史使用狀況、地下管線、建(構)筑物及地下工程資料,及時、足額撥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并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投入;對水文地質條件、周邊環境和歷史使用環境復雜的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特別是軌道交通工程,除施工單位監測外,建設單位應委托獨立第三方進行監測。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重慶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實施細則》(渝建〔2014〕16號),按照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地質條件和周邊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歷史使用環境等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在施工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時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合理選擇施工工法,嚴格執行設計施工方法和工序流程,按照有關規范加強對相鄰建(構)筑物、道路等沉降和位移情況以及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氫等常見有害氣體的監測;同時應制定有毒、有害物質的探測、預報方案,并根據探測、預報結果及時調整施工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新的危險源,應結合實際重新進行風險評估,提出新的處置方案,經審簽后執行。監理單位要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嚴格審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實,配備專業監理人員,發現安全隱患,應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查明原因并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施工。
(四)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施工單位要加強對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易發事故環節的分析研究,強化施工作業人員關于爆炸、塌方、中毒事故等防治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避險技能,確保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對進入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區域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并率先實施“平安卡”刷卡進出施工現場。
三、加大排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一)立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立即開展在建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排查施工現場和周邊環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地質勘察資料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設計和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應急預案是否可行等。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立即整改,確有困難的,要落實整改時限、措施和責任人,可能危及作業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堅決停工,直至消除隱患后方可復工。
(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對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和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的重點抽查,督促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加強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凡發現違反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違法違規施工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其停工整改。對于不嚴格執行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等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并把經濟處罰、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等措施結合起來,從重從嚴處罰,全方位促進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預警機制
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和有關單位要督促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認真制定城市隧道等地下暗挖工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相應的人員和必要的器材,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和處置能力。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全力開展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善后工作,做到反應靈敏、響應快速、組織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影響和損失。勘察設計單位應積極參與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施工過程中發現存在新重大危險源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應根據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8月18日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