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3〕191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申報重慶市第二批高強鋼筋應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
為加快高強鋼筋在我市推廣應用,提高高強鋼筋應用技術水平和規模,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圓滿完成示范城市建設各項目標任務,決定開展重慶市第二批高強鋼筋應用示范工程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要求
(一)申報范圍
全市各區縣(自治縣)范圍內擬建、在建的新建建筑項目均可申報。
(二)申報要求
1、建筑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剪力墻、框剪或筒體結構;
2、梁、柱縱向受力鋼筋采用4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梁、柱縱向受力鋼筋采用500兆帕級及以上高強鋼筋的優先考慮;
3、高強鋼筋選用鋼筋加工配送技術的優先考慮;
4、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2年內所開發或承建的項目未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5、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可單獨或聯合申報。
二、申報材料及程序
(一)示范工程申報材料包括重慶市高強鋼筋應用示范工程申報書(見附件)和全套設計、施工圖圖紙,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四份裝訂成冊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由申報單位報項目所在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審查
后上報市城鄉建委。
三、相關要求
(一)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示范工程申報由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組織,主城各區和各區域中心城市至少申報4個示范項目,遠郊區縣至少申報2個示范項目。凡未申報第一批示范工程或第一批示范工程申報數量不足的區縣(自治縣)必須申報。
(三)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應結合區縣工程建設和高強鋼筋推廣應用情況積極申報,并鼓勵轄區內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在建或擬建工程項目申報示范工程,示范工程申報組織實施情況將作為考核區縣建設新技術推廣工作成績的重要依據,對組織實施情況較好的區縣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表揚。
(四)經市城鄉建委審批列入高強鋼筋示范工程的項目,推薦列入建設領域新技術示范工程,在市城鄉建委組織的項目評獎中優先考慮,并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獎項評選。
重慶市高強鋼筋應用示范工程申報中的有關問題可及時與市城鄉建委科教處聯系。
聯系人:市城鄉建委科教處沈李智、姚清(023-63603771);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王永合(023-63867674)
附件: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