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掛靠現象存在的原因
1、經濟利益驅使。在工程建設中,大部分工程項目必須由有一定資質的單位承建,一些低資質建筑企業或無資質施工隊伍將被攔置在外。然而,部分建筑商在利益驅駛下,想方設法承建工程,掛靠在有資質的單位承建項目,謀取經濟利潤;而被掛靠單位則可以在不增加人員和投資的情況下,多承建工程,達到擴大企業知名度,增大工作業績,增加企業利潤。從表面上看,工程項目是資質單位在承建,實際則是不具備承建條件施工隊伍在建設。
2、體制不完善。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有些地方和部門對項目工程規定只有本地區或本部門資質單位承建,但實際上符合條件承建企業又少,且本區域建設項目又多,“粥多僧少”,造成了地區外施工單位掛靠本地企業承建工程項目。還有建筑企業在資質提升過程中,由于資金、技術等方面原因未能升級成功,企業必須維持日常運行,又無項目承建,從而造成掛靠現象的發生。
3、監管不到位。建筑行業違規掛靠現象日益盛行,但被相關行政部門查處的卻很少,即使是被查出也是由于工程項目發生嚴重質量安全事故,事后調查才浮出水面。在建筑市場中,甚至存在建筑施工企業沒有掛靠或被掛靠屬不正常現象。
二、非法掛靠的危害性
1、“淘空”質量。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憑借掛靠有建筑資質單位承攬工程,而被掛靠單位除按工程造價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外,并不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管,工程質量難以保證,工程建設存在諸多隱患。達不到資質的施工企業,從施工設備、技術和經驗上都難以滿足施工要求,條件簡陋,管理落后,容易導致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和不按規程操作,從而帶來工程安全隱患。
2、“抬空”造價。建筑企業的資質等級高低,意味著綜合實力強弱。信譽度越高,取費比例就高。非法掛靠實際上就是以劣質產品充當合格或名牌產品出售,以低廉的成本取得高額的回報,形成高估冒算現象,造成了國有資金的嚴重流失。
3、“架空”法律。建筑市場規則設立資質等級與承建工程技術含量必須相匹配,而一些資質不夠或根本無資質施工隊伍利用掛靠承建工程,無視《建筑法》確定的市場準入制度,從而擾亂了建設市場,使得工程建設領域成了滋生腐敗的“重災區”。
三、規范建筑市場的對策
1、部門加強監督。主管部門應從企業管理體系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企業對項目的管理,看項目經理是否在崗,相關技術人員是否與投標時一致,企業是否存在只收費不管理等情況,通過查企業資料、詢問等方式,揭穿掛靠本質。
2、完善招投標秩序。建筑工程發包應嚴格遵循招投標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打破地區分割和行業壟斷,鼓勵有條件企業都能參與投標,擇優選擇施工企業,有效避免一些本可不發生的企業掛靠現象。
3、健全舉報渠道。建設主管部門要增設舉報部門,受理各類投訴舉報,面向社會公布舉報熱線,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力量打擊非法掛靠行為。對投訴舉報調查做出及時處理,適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充公彰顯政府處理問題的決心和誠意。
4、加大處罰力度。按照《建筑法》規定,加大對非法掛靠行為打擊力度,對于被掛靠企業單位,相關主管部門除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外,更應對企業資質進行降級或調銷,從而有效降低掛靠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