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的決定方在業主,需要等業主核定工作量后才能辦理,工程結算額是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的基礎;而收入的確認不需要等待業主核準,施工方根據采用的相應會計政策就可確認工程收入。
企業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企業可以用于確定合同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1)成本法(2)工作量法(3)實際測定法,這三種方法沒有優劣之分,主要是根據工程業務類型選擇。
建筑工程企業的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庫存商品),周轉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和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結算)。其中工程施工是建筑企業存貨中特有的一項,也通常是占存貨比例最大的一項。
存貨——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結算)的定義是:在建合同累計已發生的成本和累計已確認的毛利(虧損)扣除已辦理結算的價款以及確認的合同預計損失后的凈額。工程施工的本質對于采用成本法和工作量法確定完工百分比的企業有所不同。在成本法下,工程施工的本質是工程企業已經確認收入但是業主還沒有同意結算的那部分金額,由于這部分數額已經反應在了收入中,在性質上更接近于應收賬款,與應收賬款的不同點在于工程方沒有法律上的收款權力。而采用工作量法確定完工百分比的企業中,存貨——工程施工要分為兩部分看,第一部分“主營業務收入”—“工程結算”本質也是應收賬款,第二部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是實際發生的成本超過已經確認的成本的金額,其本質是真實毛利低于了預計毛利,如果這是由于工程不同階段的毛利不同造成的(比如真實毛利前低后高),那么這一部分的差額將被未來少發生的實際成本抵減掉;但如果是由于工程方低估了“合同預計總成本”造成的,這一部分差額將最終被未來少確認的合同毛利抵減掉,意味著未來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風險。
投資者有時誤把存貨中的工程施工當做工程企業未來收入的蓄水池,認為這部分存貨會成為未來的收入,我們認為這樣的看法有失偏頗。對于采用成本法確認完工百分比的企業,工程施工已經在收入中確認過了,不會再影響未來收入;對于采用工程量法確認完工百分比的企業,工程施工的第一部分已經在收入中確認過了,第二部分其實也不會影響未來收入(影響未來收入的是完工量),它在未來要么被較少的真實成本所抵減,要么被較少的毛利所抵減,總之對收入沒有直接的影響。實證檢驗的結果也支持我們的這一結論。通過對工程施工的分析,有一點我們可以明確,那就是不管對于采用成本法還是工作量法的企業,存貨——工程施工高企都值得去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