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
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人廳發[2004]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0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數據分析,經與建設部有關單位共同研究,現將本年度兩專業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房地產估價師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00分 | 55分 |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 100分 | 60分 | |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 100分 | 60分 | |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 100分 | 55分 | |
房地產經紀人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 150分 | 90分 |
房地產經紀概論 | 150分 | 90分 | |
房地產經紀實務 | 150分 | 90分 | |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 150分 | 90分 |
二、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將分別向各地發送考試成績數據和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三、各地應在檢查驗收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公布考試合格標準、考試成績和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事部辦公廳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