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以下簡稱開發銀行)信用評級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開發銀行信用評級的目的是為制定信貸政策服務,為開發客戶服務,為貸款決策服務,為信貸動態管理服務。
第三條 開發銀行信用評級是指在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的基礎上,通過量化和分析判斷各種風險因素,對評級對象的信用狀況進行評定。
第四條 開發銀行信用評級體系由客戶信用評級、行業信用評級、地區信用評級三個部分組成。各部分評級指標、內容和等級標準相對獨立,信用評級結果既可單獨使用,又可相互補充,組合運用。
第五條 開發銀行信用評級遵循科學、規范、公正、真實的原則,實事求是地反映評級對象的信用狀況。
第二章 信用評級對象
第六條 客戶信用評級對象是已經或可能為之提供信貸服務的法人。
第七條 行業信用評級對象是已經或可能為之提供信貸服務的國民經濟一級行業和主要二級行業。
第八條 地區信用評級對象是已經或可能為之提供信貸支持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部分大中城市。
第三章 信用等級
第九條開發銀行信用等級分別采取不同的類型。
客戶信用等級用信用級別表示,分為AAA級、AA級、A級、BBB級、BB級、B級、C級七級。
行業信用等級用預警信號表示,分為綠信號、黃信號、紅信號三種。
地區信用等級用風險程度表示,分為低風險、較低風險、中等風險、較高風險、高風險五類。
第十條 客戶信用等級是衡量客戶償還債務能力的相對尺度,通過對客戶財務因素、非財務因素,以往
信用狀況的分析,結合調整因素,確定客戶信用等級。
第十一條 行業信用等級是衡量行業內在風險的相對尺度,通過對行業供求狀況、競爭狀況、政策法規變化、盈利能力、行業信用等方面現狀和前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行業風險,確定行業預警信號。
第十二條 地區信用等級是衡量地區整體經濟實力和信用狀況的相對尺度,主要從經濟因素、以往信用狀況、社會環境狀況等方面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風險程度。
第四章 信用評級機構及職夷分工
第十三條 評審管理局為開發銀行信用評級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研究制定信用評級管理辦法和客戶、行業、地區信用評級標準,指導信用評級工作;
(二)對AA級以上客戶、行業、地區信用評級結果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三)建立并管理信用評級庫;
(四)公布信用等級。
第十四條 評審局、信貸管理局和分行(含總行營業部,下同)為開發銀行信用評級執行部門,其職責分工是:
評審局負責行業信用評級工作,提出行業信用等級建議和貸款總量建議;
信貸管理局負責地區信用評級工作,提出地區信用等級建議和貸款總量建議;
分行負責客戶信用評級工作,提出信用等級建議和授信總量建議。
第五章 信用評級的程序和管理
第十五條 客戶信用評級的程序
分行每年5月開始對老客戶進行信用評級,信用評級報告在一個月內完成。
分行開發的新客戶,由分行在上報項目前完成信用評級;總行開發的新客戶,分行依據《評級通知單》在一個月內完成信用評級。
所有客戶信用評級報告完成后,送總行評審管理局。
分行初評為AA級(含AA級)以上的客戶,評審管理局復審后形成審查意見,報主管行長并呈報行長辦公會審議,由行長審批,審批結果歸入信用評級管理庫;其他級別的評級結果,經評審管理局審核后直接歸入信用評級管理庫。
第十六條 行業、地區信用評級的程序
評審局、信貸管理局每年5月開始對已有貸款的行業、地區進行信用評級;無貸款的行業和地區有貸款需要的,依據《貸款評審指導意見》與項目評審同時進行信用評級。信用評級報告一個月內完成,送評審管理局。
評審管理局提出審查意見報主管行長,并呈報行長辦公會審議決策,由行長審批。審批結果歸入信用評級管理庫。
第十七條 客戶信用評級結果原則上只供行內使用。客戶申請公開等級的,可依據客戶信用等級的不同按權限規定核批公布。必要時有選擇地公布C級客戶名單。
行業、地區信用評級結果原則上不在社會上公布,必要時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通報。
第十八條 信用評級工作每年例行評定一次,如有重大情況變化時,各評級執行部門應重新進行信用評級。
第十九條 分行在進行客戶信用評級時,要力求以有資格機構審計過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深入現場調查核實,走訪相關企業和管理部門,獲取第一手資料,經綜合分析評價,如實填寫評級表,完整編制信用評級報告,提出信用等級和授信總量建議。
第二十條 評審局、信貸管理局在進行信用評級時,應針對所評對象收集信息,核實情況,綜合分析,公正評價,如實填寫評級表,完整編制信用評級報告,提出信用等級和貸款總量建議。
第二十一條 信用評級執行部門對信用評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一致性負責;信用評級審查部門對信用評級程序的公正性、合理性,信用評級方法的正確性,信用評級結果的客觀性負責。
信用評級管理部門如發現信用評級報告不夠完整準確,可要求信用評級執行部門補充修改。
第二十二條 信用評級對象有故意隱瞞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等行為,影響信用評級結果客觀性、真實性的,視情節給予相應的制裁,予以重新評級后降低信用等級,或取消相應的優惠待遇。
第二十三條 信用評級經辦人員、信用評級審查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按開發銀行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一)故意抬高、壓低信用等級的;
(二)篡改、毀損信用評級資料的;
(三)泄露信用評級對象秘密的;
(四)授意信用評級對象提供虛假材料的。
第二十四條 為使信用評級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開發銀行信用評級采用計算機手段,利用統一的信用評級軟件,輔助完成評級操作和評級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 信用評級管理庫是信貸動態管理和信貸決策的重要信息源,涉及開發銀行和信用評級對象的秘密,實行專人負責、授權訪問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開發銀行將根據內外部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信用等級相應指標、參數及計分標準。
第六章 信用評級結果的運用
第二十七條 老客戶、行業和地區信用評級結果在信貸決策和信貸管理中主要運用于:制定信貸政策;指導行業和地區的貸款投向,調整產業和地區信貸結構;為項目評審、審查和貸款決策提供依據;分析、測算客戶授信總量和行業、地區的貸款總量;強化控制信貸管理風險點。
新客戶信用評級結果主要運用于客戶的開發,為項目評審、審查和貸款決策提供依據。
第二十八條 在當年評審貸款承諾總量當中,原則上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上的客戶當年承諾額應達到60%以上,綠信號行業當年承諾額應達到80%以上,低風險地區、較低風險地區和中等風險地區當年承諾額應達到70%以上;通過優質貸款增量積累,逐步改善信貸資產結構,提高整體信貸資產質量。
第二十九條 原則上BB級(含BB級)以上客戶的項目方可受理進入項目貯備庫,AA級以上的客戶取得進入評審快通道的資格。
第三十條 對于不同信用級別的客戶,分行要實行不同的管理力度。客戶信用級別越低,信貸管理人員現場調研頻率應越高,監管力度應越大。
第三十一條 開發銀行實行受信總量和貸款總量控制辦法。
開發銀行只對AA級以上老客戶實行授信,客戶的授信量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可連續使用。
開發銀行對行業、地區的貸款額按5年期編制貸款需求滾動計劃,實行貸款總量控制。
第三十二條 處于低風險地區、綠信號行業組合區域的AAA級客戶,原則上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在項目條件成熟,符合我行貸款要求時,申請貸款可簡化審批程序;
(二)在授信總量內,優先安排一定額度的設備儲備貸款、固定資產貸款;
(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適當降低借款利率或延長貸款期限;
(四)可適當提供信用貸款。
第三十三條 處于較低風險、中等風險地區與綠信號行業組合區域及低風險地區與黃信號行業組合區域中的AA級以上客戶,原則上可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在項目成熟的條件下,可進入評審快通道;
(二)在授信總量內,優先安排一定額度的設備儲備貸款、固定資產貸款;
(三)在國家政策允許下,適當降低借款利率或延長貸款期限。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開發銀行評審管理局負責余釋。另制定《國家開發銀行信用評級操作細則》,對本辦法中相應條款予以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0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