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3〕387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對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違規行為的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州經開區、長壽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管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有關勘察設計企業:
經我委和南川區建委調查核實,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在重慶山水都市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金佛山天星小鎮項目設計中,未按照《重慶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等相關法規規定,在我委辦理入渝備案登記手續,違規承接設計業務。
根據《重慶市市外勘察設計企業入渝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渝建〔2013〕310號)第二十二條第七款規定,決定對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的違規行為予以全市通報,將其計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得在渝從事工程勘察設計活動。
特此通報。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對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
違規行為的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州經開區、長壽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管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有關勘察設計企業:
經我委和南川區建委調查核實,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在重慶山水都市旅游開發有限公司重慶金佛山天星小鎮項目設計中,未按照《重慶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等相關法規規定,在我委辦理入渝備案登記手續,違規承接設計業務。
根據《重慶市市外勘察設計企業入渝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渝建〔2013〕310號)第二十二條第七款規定,決定對成都思納史密斯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的違規行為予以全市通報,將其計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自本通報發布之日起1年內不得在渝從事工程勘察設計活動。
特此通報。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7月16日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