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立建筑節能設計質量自審責任制的通知》(渝建〔2010〕160號)和《關于執行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建發〔2013〕98號)要求,現將2015年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二、考試地點
重慶市建筑業教育中心(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長石村24號,石橋鋪彩電中心對面渝州支路上行六店子路口)。
三、考試內容
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標準、重慶市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技術規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篇(公共建筑部分)、重慶市建筑節能相關管理規定等。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如已報考人員臨時不能應考,應在4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勘察設計協會。若無故缺考,不再受理該單位后兩年考試報名;
(二)本次考試分建筑、暖通、電氣、給排水、結構5個專業(每人限報1個專業),各建筑設計單位建筑節能設計自審機構成員應從考試合格人員中產生,并具有建筑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三)本次考試為開卷考試,獨立完成,考生可攜帶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報考專業的相關標準、書籍參加考試,但不得攜帶電子工具(筆記本電腦等)和通訊工具(手機等)進入考場;
(四)具體考室安排見考試當天在重慶市建筑業教育中心公布的信息,考生憑身份證進場參加考試,考試時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五)考試合格線根據考試實際情況劃定。合格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www.ccc.gov.cn)和市勘察設計協會網站(www.cksx.org)查詢;
(六)請各單位于2015年4月2日前將報考人員回執表(見附件)電郵至市勘察設計協會;
(七)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已通過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可不參加本次考試,但需每年定期參加市城鄉建委組織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繼續教育培訓,若未按時參加培訓將取消其考試合格資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繼續教育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一)市城鄉建委建筑節能處 何丹 曾小花
電 話:63672728
(二)市勘察設計協會 廖可
電 話:67515653
E-mail:2371070127@qq.com
附件:2015年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報名回執表
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立建筑節能設計質量自審責任制的通知》(渝建〔2010〕160號)和《關于執行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建發〔2013〕98號)要求,現將2015年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5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二、考試地點
重慶市建筑業教育中心(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長石村24號,石橋鋪彩電中心對面渝州支路上行六店子路口)。
三、考試內容
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標準、重慶市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技術規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篇(公共建筑部分)、重慶市建筑節能相關管理規定等。
四、有關要求
(一)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如已報考人員臨時不能應考,應在4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勘察設計協會。若無故缺考,不再受理該單位后兩年考試報名;
(二)本次考試分建筑、暖通、電氣、給排水、結構5個專業(每人限報1個專業),各建筑設計單位建筑節能設計自審機構成員應從考試合格人員中產生,并具有建筑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三)本次考試為開卷考試,獨立完成,考生可攜帶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報考專業的相關標準、書籍參加考試,但不得攜帶電子工具(筆記本電腦等)和通訊工具(手機等)進入考場;
(四)具體考室安排見考試當天在重慶市建筑業教育中心公布的信息,考生憑身份證進場參加考試,考試時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
(五)考試合格線根據考試實際情況劃定。合格人員名單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www.ccc.gov.cn)和市勘察設計協會網站(www.cksx.org)查詢;
(六)請各單位于2015年4月2日前將報考人員回執表(見附件)電郵至市勘察設計協會;
(七)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八)已通過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可不參加本次考試,但需每年定期參加市城鄉建委組織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繼續教育培訓,若未按時參加培訓將取消其考試合格資格。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繼續教育培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一)市城鄉建委建筑節能處 何丹 曾小花
電 話:63672728
(二)市勘察設計協會 廖可
電 話:67515653
E-mail:2371070127@qq.com
附件:2015年重慶市建筑節能設計考試報名回執表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筑節能處
2015年3月11日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