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業自律公約10月1日生效以什么為標準?咨詢企業在10月1日前簽署的咨詢合同怎么處理?
答:行業自律公約10月1日生效是指10月1日及以后開始發布工程造價咨詢招標公告為準,無論是入圍招標還是工程造價招標均以此為準。
10月1日前簽署的招標入圍合同,若該咨詢合同中有收費標準的約定,按原合同執行;若該咨詢合同無收費標準,則應執行“行業自律公約”實施細則第六條;若該咨詢合同中有收費標準低于80%但無合同期限,則各簽約企業最遲應在2015年9月30日前從新簽訂新合同。
二、 邀請招標,是否屬于競爭承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答:凡是有價格及費率比選均屬于競爭承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 工程造價咨詢收費不按物價局收費文件方式收費,而要求另行約定收費方式,如何處理?
答:按投標單位投標總價或投標費率按照重慶市物價局發布的收費文件進行換算:
1.當既有基本收費又有審減收費方式時,其審減收費按審減率10%進行換算;
2.當招標時業主要求投標單位報總咨詢費或每平方米咨詢費時則按造價總站公布的建筑物單方造價進行換算。
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