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14】148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度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
項目的通知
2014年度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含集成示范項目)將以深化科技與市場融合,促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工程為載體、以成果轉化為重點、以提升行業技術進步為目的建設科技活動。通過科技攻關和集成示范,探索建設行業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的科技計劃體系及管理新機制,為建設科技引領支撐行業發展提供新思路、新舉措和新模式,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發展。
二、立項范圍
主要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城市功能、城市交通、拓展城市空間(含地下空間)、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綠色小城鎮及其公共服務設施,促進綠色施工、建筑產業化、節能減排、保障民生和工程質量安全等重點領域,促進綠色施工、建筑產業化等關鍵技術創新、淘汰落后產能,培育綠色、低碳、環保建筑產業基地,強化新技術集成應用與創新成果轉化應用。
三、立項原則
(一)行業急需、市場急用;
(二)符合立項范圍,有轉化預期,且應用前景良好;
(三)研究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同創新攻關;
(四)研究成果有助于提供決策依據、支持標準編制、申請專利和解決關鍵技術或共性技術難題。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項目申報單位應是重慶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為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充足匹配經費的能力。
(二)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作為主研人員參與過1項及以上科研活動,主持在研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不超過1項,在本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學術地位和技術優勢項目,信譽良好,有一定的項目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研究成員無逾期未結題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參加在研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不超過2項。
(三)項目基礎。有從事申報項目研究的基礎條件,包括技術儲備、人才隊伍和科研設施設備等。
(四)目標明確。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和可考核的研究目標;建設科技計劃未資助過類似的項目,且項目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要求,不違背科學規律或未被證明無法實現。
(五)研究內容具體、創新點明確、技術經濟合理。研究項目以解決實際技術問題、提升技術創新能力為主,研究成果以具有知識產權和市場應用前景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為主,成果轉化以產業化和產生經濟社會效益為主。
(六)研究項目經查新,無類似科研成果。
五、立項管理及程序
(一)立項分為自主申報和命題申報兩類。自主申報是指由申報單位根據立項范圍自立題目進行申報;命題申報是指由組織單位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或需求提出主要研究內容及方向,組織相關單位或相關單位根據要求自行設計題目進行申報。
(二)立項申報。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先在項目申報系統(www.ccc.gov.cn“科技教育”欄目—“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注冊的申報單位,需先在“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方可進行網上項目申報。不受理網上未申報項目的紙質材料,申報材料不修改、不退回。
(三)在線打印。所有項目申報人在完成網上申報后,在線打印、簽字蓋章后向市城鄉建委科教處提交紙質申請書、任務書及相關附件材料各1份。申報材料必須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申請書、
(四)研究內容。研究項目申報書的主要研究內容、成果應與任務書的主要研究內容、考核指標一致。
(五)申報時限。申報資助性項目,請于2014年5月31日前將書面材料送達市城鄉建委科教處(重慶市渝中區長江一路58號)。申報指導性項目的不受時間限制。
(六)立項評審。
1、資助性項目。首先通過組織專家對項目必要性、可行性、創新性、預期成果、應用前景及主要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經費預算等技術指標進行評價;同一項目邀請3~5名專家進行網上盲審;2/3以上專家同意立項方能通過;項目通過匿名評審后,再邀請業內專家進行項目咨詢;結合咨詢意見形成初步立項計劃。
2、指導性項目。通過匿名評審后擬定立項計劃。該類項目實行“寬進嚴出”,嚴格項目驗收等管理,未完成項目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85%以上的不得通過結題驗收。
(七)立項發布。嚴格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并經審定后發布。
六、項目資助及考核管理
(一)項目分類。項目分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大類,集成示范、應用開發(技術研發)和軟課題(決策咨詢和管理創新)三種類型。
(二)資助額度。重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60萬元,內含4~6個子項目;一般項目及重點項目子項每項不超過15萬元; 軟課題不超過10萬元。
(三)配置比例。集成示范、應用開發和軟課題按50:40:10比例配置資助資金。
(四)資助方式。凡納入資助性項目立項的一次性劃撥資金,子項目由主項目撥付;指導性項目資金全額自籌。
(五)資助重點。有明確成果預期、轉化應用前景好的項目,予以優先、重點支持。
(六)考核管理。集成示范重點考核物化成果、新增產值、利稅等約束性指標,用開發重點考核專利及實物成果性能的先進性及經濟性,決策咨詢和管理創新等軟課題考核成果采納情況及相關價值、論文質量。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各項流程全部通過www.ccc.gov.cn“科技教育”欄目—“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新)完成;其他事項按照《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度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
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十八大三中全會精神,向實現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同,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目標邁進,使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加快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依靠科技進步推動行業轉型升級發展。現將組織申報2014年度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2014年度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含集成示范項目)將以深化科技與市場融合,促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工程為載體、以成果轉化為重點、以提升行業技術進步為目的建設科技活動。通過科技攻關和集成示范,探索建設行業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的科技計劃體系及管理新機制,為建設科技引領支撐行業發展提供新思路、新舉措和新模式,促進行業轉型升級發展。
二、立項范圍
主要圍繞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城市功能、城市交通、拓展城市空間(含地下空間)、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綠色小城鎮及其公共服務設施,促進綠色施工、建筑產業化、節能減排、保障民生和工程質量安全等重點領域,促進綠色施工、建筑產業化等關鍵技術創新、淘汰落后產能,培育綠色、低碳、環保建筑產業基地,強化新技術集成應用與創新成果轉化應用。
三、立項原則
(一)行業急需、市場急用;
(二)符合立項范圍,有轉化預期,且應用前景良好;
(三)研究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協同創新攻關;
(四)研究成果有助于提供決策依據、支持標準編制、申請專利和解決關鍵技術或共性技術難題。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項目申報單位應是重慶市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為項目實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充足匹配經費的能力。
(二)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作為主研人員參與過1項及以上科研活動,主持在研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不超過1項,在本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學術地位和技術優勢項目,信譽良好,有一定的項目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研究成員無逾期未結題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參加在研的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不超過2項。
(三)項目基礎。有從事申報項目研究的基礎條件,包括技術儲備、人才隊伍和科研設施設備等。
(四)目標明確。具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內容和可考核的研究目標;建設科技計劃未資助過類似的項目,且項目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要求,不違背科學規律或未被證明無法實現。
(五)研究內容具體、創新點明確、技術經濟合理。研究項目以解決實際技術問題、提升技術創新能力為主,研究成果以具有知識產權和市場應用前景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為主,成果轉化以產業化和產生經濟社會效益為主。
(六)研究項目經查新,無類似科研成果。
五、立項管理及程序
(一)立項分為自主申報和命題申報兩類。自主申報是指由申報單位根據立項范圍自立題目進行申報;命題申報是指由組織單位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或需求提出主要研究內容及方向,組織相關單位或相關單位根據要求自行設計題目進行申報。
(二)立項申報。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先在項目申報系統(www.ccc.gov.cn“科技教育”欄目—“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注冊的申報單位,需先在“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注冊并完善相關信息,方可進行網上項目申報。不受理網上未申報項目的紙質材料,申報材料不修改、不退回。
(三)在線打印。所有項目申報人在完成網上申報后,在線打印、簽字蓋章后向市城鄉建委科教處提交紙質申請書、任務書及相關附件材料各1份。申報材料必須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申請書、
(四)研究內容。研究項目申報書的主要研究內容、成果應與任務書的主要研究內容、考核指標一致。
(五)申報時限。申報資助性項目,請于2014年5月31日前將書面材料送達市城鄉建委科教處(重慶市渝中區長江一路58號)。申報指導性項目的不受時間限制。
(六)立項評審。
1、資助性項目。首先通過組織專家對項目必要性、可行性、創新性、預期成果、應用前景及主要研究內容、技術路線、經費預算等技術指標進行評價;同一項目邀請3~5名專家進行網上盲審;2/3以上專家同意立項方能通過;項目通過匿名評審后,再邀請業內專家進行項目咨詢;結合咨詢意見形成初步立項計劃。
2、指導性項目。通過匿名評審后擬定立項計劃。該類項目實行“寬進嚴出”,嚴格項目驗收等管理,未完成項目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85%以上的不得通過結題驗收。
(七)立項發布。嚴格按照上述程序進行并經審定后發布。
六、項目資助及考核管理
(一)項目分類。項目分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兩大類,集成示范、應用開發(技術研發)和軟課題(決策咨詢和管理創新)三種類型。
(二)資助額度。重點項目每項資助額度不超過60萬元,內含4~6個子項目;一般項目及重點項目子項每項不超過15萬元; 軟課題不超過10萬元。
(三)配置比例。集成示范、應用開發和軟課題按50:40:10比例配置資助資金。
(四)資助方式。凡納入資助性項目立項的一次性劃撥資金,子項目由主項目撥付;指導性項目資金全額自籌。
(五)資助重點。有明確成果預期、轉化應用前景好的項目,予以優先、重點支持。
(六)考核管理。集成示范重點考核物化成果、新增產值、利稅等約束性指標,用開發重點考核專利及實物成果性能的先進性及經濟性,決策咨詢和管理創新等軟課題考核成果采納情況及相關價值、論文質量。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各項流程全部通過www.ccc.gov.cn“科技教育”欄目—“建設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新)完成;其他事項按照《重慶市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