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做好2013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9號) 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3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2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6月3日─26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7日 8:30─11:00 經濟法
13:00─15:30 財務會計
16:30─19:00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9月8日 9:00─11:30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14:00─17:00 資產評估
三、報名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㈡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必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考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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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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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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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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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注冊資產
評估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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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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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資產評估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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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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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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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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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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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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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免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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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免建筑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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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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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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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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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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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注冊資產
評估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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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免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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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免機電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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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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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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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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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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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免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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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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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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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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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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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免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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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資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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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務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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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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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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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有關事項
㈠ 為方便廣大考生應考,從2010年起,將原來的兩天半的考試日程安排調整為兩天,各科考試時間長度不變,但次序有變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體時間安排以報名文件為準)。
㈡ 考試成績有效期限: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試科目,方可辦理資格證書。
㈢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設資產評估、經濟法、財務會計、機電設備評估基礎、建筑工程評估基5個科目,全部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考生答題前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指定區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
㈣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㈤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重慶市資產評估協會
201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