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發〔2013〕41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加強建筑節能門窗應用管理的通知
關于加強建筑節能門窗應用管理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和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建筑節能門窗是建筑圍護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民用建筑工程的節能實際效果和室內環境品質有著重要影響。為了規范建筑節能門窗工程應用行為,提高建筑節能門窗工程質量,現將加強建筑節能門窗應用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建筑節能門窗生產制造管理,提高建筑節能門窗及部品質量
(一) 建筑節能門窗組裝生產企業應提高生產設備自動化水平,建立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加強組裝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標準規范與管理規定組裝生產建筑節能門窗,不得使用已被國家及本市禁用的型材、玻璃、密封材料和五金配件等部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加工制作建筑節能門窗。
(二) 建筑節能門窗用型材生產企業應加強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提高型材產品質量,在生產過程中不得采用劣質原材料,不得仿冒生產其他單位或品牌的型材。同時,應規范型材生產供應行為,加強型材包裝及保護膜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規范與管理規定要求在包裝及保護膜中詳細標明型材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在供應過程中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裝飾門窗用型材冒充建筑節能門窗用型材。
(三) 中空玻璃生產企業應加強中空玻璃生產過程管理,確保密封膠、膠條、間隔框、干燥劑等材料及部品的性能和安裝滿足《中空玻璃》(GB/T1944)規定,防止中空玻璃出現結露等質量問題;同時,應切實規范中空玻璃生產供應行為,確保中空玻璃及其原片玻璃的種類、型號和技術性能滿足設計文件與訂購合同要求。
(四) 市建筑節能協會應充分發揮自律作用,組織會員單位認真落實本通知規定,提升建筑節能門窗生產安裝水平,規范建筑節能門窗市場行為,促進建筑節能門窗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加強建筑節能門窗工程應用監管,保障建筑節能門窗工程質量
(一)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督促落實建筑節能門窗及部品使用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建筑節能門窗使用過程監督管理,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施工現場加工制作建筑節能門窗的問題,提高建筑節能門窗工程應用技術水平。
(二) 建設單位應嚴格要求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和材料供應單位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標準規范與管理規定應用建筑節能門窗,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相關單位降低建筑節能門窗技術要求,不得擅自變更建筑節能門窗及其型材、玻璃、五金配件等關鍵部品,不得使用施工現場加工制作的建筑節能門窗,不得允許無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建筑節能門窗。
(三) 設計單位應在建筑節能設計文件中明確建筑節能門窗的氣密性、水密性、保溫性和抗風壓性等技術性能要求,以及其型材和玻璃等關鍵部品的規格型號及其技術性能要求,不得設計使用國家及本市已禁用的建筑門窗及部品。當需要設計使用暫無國家、行業或本市地方標準作為設計、施工、檢測和驗收技術依據的建筑節能門窗的,在建設單位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組織進行專項論證并報市城鄉建委備案后,方可設計采用。
(四) 建筑節能門窗安裝單位應針對建筑節能門窗安裝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嚴格依據經審查合格的建筑節能設計文件要求采購建筑節能門窗及其部品,嚴格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對建筑節能門窗及其部品進行進場復驗,不得在施工現場加工制作建筑節能門窗,不得使用國家及本市已禁用的建筑門窗及其部品。同時,應加強建筑節能門窗安裝過程管理,防止門窗洞口滲水等質量通病發生,確保安裝質量符合《民用建筑門窗安裝及驗收規程》(DBJ50-065)要求。
(五) 監理單位應針對建筑節能門窗施工編制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切實履行建筑節能門窗見證取樣送檢職責,嚴把建筑節能門窗及其部品進場復驗關,對建筑節能門窗隱蔽工程施工過程進行旁站監理,避免不符合建筑節能設計文件要求以及產品質量不合格的建筑門窗用于民用建筑節能工程。
(六) 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國家及本市相關現行標準規范與管理規定開展建筑節能門窗檢測,建立詳細的建筑節能門窗檢測臺賬及影像資料記錄,以便檢查復核。我委將不定期對建筑節能檢測進行抽查,凡無建筑節能門窗檢測臺賬及影像資料記錄的,以及檢測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依據《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進行處理。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4月2日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