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關于頒發《關于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
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城住字[1983]875號
各省、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建委)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
現將《關于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望即研究執行。
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近年來,不少城市和縣鎮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針對自己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為目標,試行了各種不同形式和內容的經濟責任制,取得了明顯的、可喜的效果。關于城市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在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的,并經過多次專門會議的討論和修訂。我們相信,各級主管部門只要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有布置、有檢查、有具體要求,認認真真地抓緊抓好,不僅能夠大大減少過去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而且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信譽,提高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素質,為開創房地產工作的新局面,促進整個住房制度的改革,準備條件,積累經驗。
現把《規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貫徹部署。各省、市、自治區主管房管工作的領導機關,要把貫徹《規定》和鄭州工作會議精神作為當前的一項工作來抓。要認真研究當地的情況,制訂貫徹《規定》的工作計劃,并于一九八四年一季度末將部署情況函告我部。
二、要注意抓典型。各省、自治區可選擇幾個城市和縣鎮,直轄市可選擇幾個房管所和修繕隊(公司)進行具體指導,以便總結經驗,并請將定點名單告部城市住宅局。要注意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解決好實行經濟責任制可能出現的問題。大城市和省會城市,也要參照上述要求辦理。
三、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交流經驗。研究和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問題,推動各城市和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規定》。明年下半年,部城市住宅局將分片召開貫徹《規定》的匯報會,檢查各地工作的進展情況,綜合研究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在此基礎上,評比先進,樹立典型,把房管戰線實行經濟責任制不斷引向深入。
四、要培訓干部和加強基礎工作。《規定》中要求各地明年組織所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干部學好中央和國務院頒發的有關領導制度的幾個文件,一定要作出安排,認真組織落實。各省、自治區房管部門要幫助各市房地產管理局有計劃、有步驟地培訓基層單位各類專業管理干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開展經濟核算所必需的報表、憑證、原始記錄等等。要把實行經濟責任制同提高各類管理干部的業務能力結合起來,同改進和加強各項基礎工作結合起來。
五、要把企事業單位整頓工作認真抓好。企事業單位進行整頓,是實行經濟責任制的必要條件。各地要按照我部(83)城住字第41號《關于城市房產經營維修企事業進行全面整頓的通知》的要求,切實抓好所屬城市和企事業單位的整頓工作,特別是對于那些列入第一批整頓計劃的重點企業,一定要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現在還沒有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這項工作機構的,要抓緊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機構。各地專管和兼管機構和人員名單請報部企業整頓辦公室和城市住宅局,以利工作。
附:《關于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3年12月6日
關于城市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3年11月)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全國農村和工礦企業廣泛實行經濟責任制的推動下,有些城市的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以提高經濟效益和服務質量為目標,試行了“定包獎”等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整個來說,多數城市的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仍然沒有改變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的局面。一九八一年四月,中央書記處等九十九次會議決定:“今后,凡是服務性公司(如房修公司)的體制要逐步改為集體所有制,或保持全民所有制名義,而實際自負盈虧。只有這樣,那種工作拖拉、服務質量差的現象才能改變。”中央書記處的決定,為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指明了方向。為了貫徹落實這項決定,結合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特點,對實行經濟責任制創造條件。
一、堅決而有秩序地改革經營管理體制,為實行經濟責任制創造條件。
行政、企業、事業單位分開設置,分清各自的職責范圍,是實行經濟責任制的必要條件。各城市房地產管理局,既是市人民政府必不可少的行使房地產行政管理和組織住宅建設的職能機構,又是經營房地產業務的領導機關和主管部門,應單獨設置辦事機構,不要同企業、事業單位混在一起,包攬應由企業、事業單位擔負的工作,以便從忙于直管公房經營、房屋修繕等大量事務工作中解脫出來,加強全市房地產和住宅建設的行政管理工作,屬于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列入行政編制,費用由地方行政經費列支,并按照部門職能、干部職務建立相應的責任制,以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大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下設房產經營、房屋修繕、住宅建設開發、材料生產供應等專業公司;中小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可酌情建立適當的專業機構;房管所(站)可實行“管養合一”體制。
目前,房管部門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房租收入。按照規定,它是預算外資金,而且由于房租低,還需要財政上給予補貼。因此,房地產部門所屬各專業機構屬于事業單位。但是,為了克服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的弊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各城市房地產管理局下設的各專業經營機構,從一九八四年起,用兩年時間,逐步分別實現企業化經營或內部實行企業化管理,不論采取哪種方式,都要全面實行經濟責任制。
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勞動組織要進行調整。全民所有制職工和集體所有制職工的編制原則上要分開,所需費用要分別核算和考核。全民所有制隊伍不再擴大。如確實需要擴大隊伍的,可新組建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充實現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現有全民所有制企業,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經營體制可以改為集體所有制,或者保留全民所有制名義,按集體所有制的辦法經營管理,現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要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要名副其實,克服名為“集體”實為“全民”的現象。這些問題,也要在一、二年內解決。
二、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確定各種類型、各級組織和職工個人的經濟責任。
(一)實行企業管理的各類經濟組織,都要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以下三年方面承擔經濟責任:(1)全面完成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經營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屬行經濟合同;(2)精打細算地使用資金,杜絕經營管理上各種漏洞和浪費;(3)用最少的消耗,實現最佳的生產經營效果,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各城市要根據當地歷史上達到過的最高水平,結合當前的經濟、技術條件,按照數量和質量統一的原則,對上述三方面的任務確定具體指標,并采用合同制的辦法落實下來。
(二)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各級組織,都要按照生產、經營規模和任務要求,嚴格實行編定員和各項工作。生產定額,各項經濟技術指標,要逐項分解,層層落實,直到落實到每個職工身上,使人人有責任,擔子大家挑。要堅持經濟責任制的全面性,全面包保、層層包保,并把包保同相互協作結合起來。各級組織和個人的包保協作任務都要用合同或崗位責任制的形式固定下來。
(三)定編定員后的富余人員,要堅決抽出來設立獨立建制,廣開生產門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按照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相應的擴大它們在經營管理和生產指揮上的自主權。
(一)為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和本單位所承擔的經濟責任,有權具體安排房產經營管理者和房屋此 的各項工作和生產活動。
(二)在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的前提下,有權根據自身條件和社會需要,對外承攬業務,發展多種經營。
(三)完成上繳后的利潤或節約留成部分,在規定的基金比例范圍內可以自主使用。
(四)對本單位管理權限范圍內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有權進行調整和任免。對上級計劃增撥的職工,有權擇優錄用。在生產需要時,有權按規定雇用臨時工。在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職工獎懲條例》的基礎上,有權按照實際需要,制定具體的獎懲辦法。
(五)對新建、翻建或修繕不合格的工程,有權拒絕驗收接管,有權要求施工或交房單位支付修補措施費用。
(六)對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規格的統配材料,有權拒絕驗收,同此延誤工期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要求供貨方賠償;統配和供料合同以外的物資,有權自行選購。
(七)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人員、設備、材料、資金、除國家有明確規定者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抽調和無償攤派。經主管部門批準借調的人員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借調合同,被借調人員的工資和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正確處理應管部門、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經濟關系。
(一)主管部門與集體之間的經濟關系。
1、由于房租低,不能以租養房,按照國家規定,城市維護專用資金應有適當份額用于直管公房修繕。這項資金,由地方房地產主管部門在所屬單位中調劑使用。
2、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實行“定收定支,差額補貼或提取,超支自負,增收節支留用或分成”,對房屋修繕單位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利潤分成”的管理方式。房屋修繕單位承包房管部門內部或外部工程以及多種經營所獲得的收益,按比例上繳主管部門后,應全額作為修繕專用資金返回經營單位。
3、房產經營單位增收節支、多種經營、維修養護降低成本等盈余的留成比例,由主管部門確定;修繕單位的盈余留成比例,按有關規定執行。由于經營不善造成的計劃外虧損,有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4、完成國家計劃的房產經營單位,要以從租金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一點五的留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直接執行管養合一任務的基層單位,可按有關規定提取小修養護技術裝備費;修繕單位區別不同的所有制,按有關規定提取法定利潤和技術裝備費。這三項費用均不進入分成總額。
(二)集體與集體之間的經濟關系
1、房產經營單位與房屋修繕單位之間實行承包合同制,單位內部要實行各種形式的合同制,互相承擔經濟責任。
2、房地產系統內部各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具有同等法人地位,在經濟上為甲乙方關系。修建工程,甲乙方未簽訂合同的,不得開工;統配物資,甲乙方未簽訂合同的不予供料;其它可以計劃的生產活動亦應按合同辦事。違反合同者,應按規定罰以違約金或賠償金,其費用從留成基金中支出,不得計入成本。雙方發生糾紛時,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仲裁不服,可提請法院審理。
3、鼓勵和提倡實行修繕工程投標制
(三)集體內部的經濟關系
1、在按照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技術指標嚴格考核的基礎上,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多勞多得,不勞少得,不勞不得,獎勤罰懶,堅決克服平均主義。
2、對完不成任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根據情節輕重扣發適當數量基本工資。
3、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全民所有、按集體所有制辦法經營的單位,可實行分紅制。
五、加強各項基礎工作,搞好技術經濟分析。
基礎工作范圍廣。當前,要首先建立崗位責任制、計劃管理、勞動管理、財務管理、材料設備管理、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基本制度和規范。要健全各種定額,加強原始記錄、統計、計量、檢測等數據管理,做到準確、及時、齊全。要建立全員培訓制度,不斷提高職工素質。基礎工作一經建立,要堅持執行,不許弄虛作假,并對基礎工作的各項資料加強分析,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實行經濟責任制不可缺少的經濟技術指標,目前全國沒有統一規定的,如修繕工程定額和材料定額等,暫由省、市、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和直轄市房地產管理局制訂;其它地區性定額,可由省屬市、縣主管部門制訂,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行。
六、加強領導,保證經濟責任制健康發展
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各級組織,都要遵循“黨委集體領導,職工民主管理,廠工行政指揮的根本原則”,逐步健全完善領導制度。一九八四年內,省、自治區和各城市的房地產領導部門,要用辦學習班或開專題研究傳授辦法,組織所屬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干部,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頒發的《中國共產黨工業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暫行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暫行條例》,轉發的《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以及中共中央批轉的《國營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綱要(試行)》。并指導他們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做出具體貫徹執行計劃,以便使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領導制度和領導水平有一個較大的改善和提高,保證經濟責任制的健康發展。
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城住字[1983]875號
各省、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建委)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市房地產管理局:
現將《關于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望即研究執行。
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是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近年來,不少城市和縣鎮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針對自己經營管理上存在的問題,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為目標,試行了各種不同形式和內容的經濟責任制,取得了明顯的、可喜的效果。關于城市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是在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的,并經過多次專門會議的討論和修訂。我們相信,各級主管部門只要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有布置、有檢查、有具體要求,認認真真地抓緊抓好,不僅能夠大大減少過去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而且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信譽,提高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素質,為開創房地產工作的新局面,促進整個住房制度的改革,準備條件,積累經驗。
現把《規定》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認真貫徹部署。各省、市、自治區主管房管工作的領導機關,要把貫徹《規定》和鄭州工作會議精神作為當前的一項工作來抓。要認真研究當地的情況,制訂貫徹《規定》的工作計劃,并于一九八四年一季度末將部署情況函告我部。
二、要注意抓典型。各省、自治區可選擇幾個城市和縣鎮,直轄市可選擇幾個房管所和修繕隊(公司)進行具體指導,以便總結經驗,并請將定點名單告部城市住宅局。要注意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解決好實行經濟責任制可能出現的問題。大城市和省會城市,也要參照上述要求辦理。
三、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交流經驗。研究和解決工作中碰到的問題,推動各城市和所屬單位認真貫徹《規定》。明年下半年,部城市住宅局將分片召開貫徹《規定》的匯報會,檢查各地工作的進展情況,綜合研究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在此基礎上,評比先進,樹立典型,把房管戰線實行經濟責任制不斷引向深入。
四、要培訓干部和加強基礎工作。《規定》中要求各地明年組織所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干部學好中央和國務院頒發的有關領導制度的幾個文件,一定要作出安排,認真組織落實。各省、自治區房管部門要幫助各市房地產管理局有計劃、有步驟地培訓基層單位各類專業管理干部,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開展經濟核算所必需的報表、憑證、原始記錄等等。要把實行經濟責任制同提高各類管理干部的業務能力結合起來,同改進和加強各項基礎工作結合起來。
五、要把企事業單位整頓工作認真抓好。企事業單位進行整頓,是實行經濟責任制的必要條件。各地要按照我部(83)城住字第41號《關于城市房產經營維修企事業進行全面整頓的通知》的要求,切實抓好所屬城市和企事業單位的整頓工作,特別是對于那些列入第一批整頓計劃的重點企業,一定要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現在還沒有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這項工作機構的,要抓緊設立專管或指定兼管機構。各地專管和兼管機構和人員名單請報部企業整頓辦公室和城市住宅局,以利工作。
附:《關于城鎮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3年12月6日
關于城市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
(1983年11月)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在全國農村和工礦企業廣泛實行經濟責任制的推動下,有些城市的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以提高經濟效益和服務質量為目標,試行了“定包獎”等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是,整個來說,多數城市的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仍然沒有改變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的局面。一九八一年四月,中央書記處等九十九次會議決定:“今后,凡是服務性公司(如房修公司)的體制要逐步改為集體所有制,或保持全民所有制名義,而實際自負盈虧。只有這樣,那種工作拖拉、服務質量差的現象才能改變。”中央書記處的決定,為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實行經濟責任制指明了方向。為了貫徹落實這項決定,結合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特點,對實行經濟責任制創造條件。
一、堅決而有秩序地改革經營管理體制,為實行經濟責任制創造條件。
行政、企業、事業單位分開設置,分清各自的職責范圍,是實行經濟責任制的必要條件。各城市房地產管理局,既是市人民政府必不可少的行使房地產行政管理和組織住宅建設的職能機構,又是經營房地產業務的領導機關和主管部門,應單獨設置辦事機構,不要同企業、事業單位混在一起,包攬應由企業、事業單位擔負的工作,以便從忙于直管公房經營、房屋修繕等大量事務工作中解脫出來,加強全市房地產和住宅建設的行政管理工作,屬于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列入行政編制,費用由地方行政經費列支,并按照部門職能、干部職務建立相應的責任制,以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大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下設房產經營、房屋修繕、住宅建設開發、材料生產供應等專業公司;中小城市房地產管理局可酌情建立適當的專業機構;房管所(站)可實行“管養合一”體制。
目前,房管部門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房租收入。按照規定,它是預算外資金,而且由于房租低,還需要財政上給予補貼。因此,房地產部門所屬各專業機構屬于事業單位。但是,為了克服統收統支、實報實銷、吃“大鍋飯”的弊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各城市房地產管理局下設的各專業經營機構,從一九八四年起,用兩年時間,逐步分別實現企業化經營或內部實行企業化管理,不論采取哪種方式,都要全面實行經濟責任制。
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勞動組織要進行調整。全民所有制職工和集體所有制職工的編制原則上要分開,所需費用要分別核算和考核。全民所有制隊伍不再擴大。如確實需要擴大隊伍的,可新組建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充實現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現有全民所有制企業,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經營體制可以改為集體所有制,或者保留全民所有制名義,按集體所有制的辦法經營管理,現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要有的集體所有制單位,要名副其實,克服名為“集體”實為“全民”的現象。這些問題,也要在一、二年內解決。
二、按照責、權、利統一的原則,確定各種類型、各級組織和職工個人的經濟責任。
(一)實行企業管理的各類經濟組織,都要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在以下三年方面承擔經濟責任:(1)全面完成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經營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屬行經濟合同;(2)精打細算地使用資金,杜絕經營管理上各種漏洞和浪費;(3)用最少的消耗,實現最佳的生產經營效果,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各城市要根據當地歷史上達到過的最高水平,結合當前的經濟、技術條件,按照數量和質量統一的原則,對上述三方面的任務確定具體指標,并采用合同制的辦法落實下來。
(二)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各級組織,都要按照生產、經營規模和任務要求,嚴格實行編定員和各項工作。生產定額,各項經濟技術指標,要逐項分解,層層落實,直到落實到每個職工身上,使人人有責任,擔子大家挑。要堅持經濟責任制的全面性,全面包保、層層包保,并把包保同相互協作結合起來。各級組織和個人的包保協作任務都要用合同或崗位責任制的形式固定下來。
(三)定編定員后的富余人員,要堅決抽出來設立獨立建制,廣開生產門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三、按照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所承擔的經濟責任,相應的擴大它們在經營管理和生產指揮上的自主權。
(一)為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和本單位所承擔的經濟責任,有權具體安排房產經營管理者和房屋此 的各項工作和生產活動。
(二)在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計劃任務的前提下,有權根據自身條件和社會需要,對外承攬業務,發展多種經營。
(三)完成上繳后的利潤或節約留成部分,在規定的基金比例范圍內可以自主使用。
(四)對本單位管理權限范圍內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有權進行調整和任免。對上級計劃增撥的職工,有權擇優錄用。在生產需要時,有權按規定雇用臨時工。在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職工獎懲條例》的基礎上,有權按照實際需要,制定具體的獎懲辦法。
(五)對新建、翻建或修繕不合格的工程,有權拒絕驗收接管,有權要求施工或交房單位支付修補措施費用。
(六)對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規格的統配材料,有權拒絕驗收,同此延誤工期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要求供貨方賠償;統配和供料合同以外的物資,有權自行選購。
(七)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人員、設備、材料、資金、除國家有明確規定者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抽調和無償攤派。經主管部門批準借調的人員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借調合同,被借調人員的工資和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正確處理應管部門、集體、個人三者之間的經濟關系。
(一)主管部門與集體之間的經濟關系。
1、由于房租低,不能以租養房,按照國家規定,城市維護專用資金應有適當份額用于直管公房修繕。這項資金,由地方房地產主管部門在所屬單位中調劑使用。
2、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經營單位實行“定收定支,差額補貼或提取,超支自負,增收節支留用或分成”,對房屋修繕單位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利潤分成”的管理方式。房屋修繕單位承包房管部門內部或外部工程以及多種經營所獲得的收益,按比例上繳主管部門后,應全額作為修繕專用資金返回經營單位。
3、房產經營單位增收節支、多種經營、維修養護降低成本等盈余的留成比例,由主管部門確定;修繕單位的盈余留成比例,按有關規定執行。由于經營不善造成的計劃外虧損,有關主要負責人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4、完成國家計劃的房產經營單位,要以從租金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一點五的留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直接執行管養合一任務的基層單位,可按有關規定提取小修養護技術裝備費;修繕單位區別不同的所有制,按有關規定提取法定利潤和技術裝備費。這三項費用均不進入分成總額。
(二)集體與集體之間的經濟關系
1、房產經營單位與房屋修繕單位之間實行承包合同制,單位內部要實行各種形式的合同制,互相承擔經濟責任。
2、房地產系統內部各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具有同等法人地位,在經濟上為甲乙方關系。修建工程,甲乙方未簽訂合同的,不得開工;統配物資,甲乙方未簽訂合同的不予供料;其它可以計劃的生產活動亦應按合同辦事。違反合同者,應按規定罰以違約金或賠償金,其費用從留成基金中支出,不得計入成本。雙方發生糾紛時,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仲裁不服,可提請法院審理。
3、鼓勵和提倡實行修繕工程投標制
(三)集體內部的經濟關系
1、在按照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技術指標嚴格考核的基礎上,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多勞多得,不勞少得,不勞不得,獎勤罰懶,堅決克服平均主義。
2、對完不成任務或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根據情節輕重扣發適當數量基本工資。
3、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全民所有、按集體所有制辦法經營的單位,可實行分紅制。
五、加強各項基礎工作,搞好技術經濟分析。
基礎工作范圍廣。當前,要首先建立崗位責任制、計劃管理、勞動管理、財務管理、材料設備管理、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基本制度和規范。要健全各種定額,加強原始記錄、統計、計量、檢測等數據管理,做到準確、及時、齊全。要建立全員培訓制度,不斷提高職工素質。基礎工作一經建立,要堅持執行,不許弄虛作假,并對基礎工作的各項資料加強分析,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實行經濟責任制不可缺少的經濟技術指標,目前全國沒有統一規定的,如修繕工程定額和材料定額等,暫由省、市、自治區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和直轄市房地產管理局制訂;其它地區性定額,可由省屬市、縣主管部門制訂,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實行。
六、加強領導,保證經濟責任制健康發展
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各級組織,都要遵循“黨委集體領導,職工民主管理,廠工行政指揮的根本原則”,逐步健全完善領導制度。一九八四年內,省、自治區和各城市的房地產領導部門,要用辦學習班或開專題研究傳授辦法,組織所屬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干部,認真學習中共中央頒發的《中國共產黨工業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暫行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的《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暫行條例》,轉發的《國營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以及中共中央批轉的《國營企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綱要(試行)》。并指導他們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做出具體貫徹執行計劃,以便使房產經營和房屋修繕單位的領導制度和領導水平有一個較大的改善和提高,保證經濟責任制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