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廢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部令的決定》已經2001年10月19日建設部第4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部長 俞正聲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建設部關于廢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部令的決定
經2001年10月19日第48次部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廢止以下部令,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29號,1993年11月16日發布)。
2、《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34號,1994年3月23日發布)。
3、《工程建設若干違法違紀行為處罰辦法》(建設部、監察部令第68號,1999年3月3日發布,商監察部同意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