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在全市建設領域禁止HPB235、
HRB335熱軋鋼筋應用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高新區、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有關單位:關于在全市建設領域禁止HPB235、
HRB335熱軋鋼筋應用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快淘汰建設領域落后鋼筋技術產品,推動高強鋼筋普及應用和示范城市建設,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按照《關于加快推廣應用高強鋼筋的通知》、《重慶市推廣應用高強鋼筋示范工作方案》以及《重慶市建設領域推廣應用新技術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現就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HPB235、HRB335熱軋鋼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城區及區域中心城市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自2013年7月10日起不得設計使用HPB235、HRB335熱軋鋼筋;其他區縣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自2013年10月1日起不得設計使用HPB235、HRB335熱軋鋼筋。對違反本通知規定使用鋼筋的工程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及施工圖審查應不予通過,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不得參與評優,并按相關法規予以處罰。
二、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禁止使用HPB235、HRB335熱軋鋼筋,強制推廣HPB300、HRB400、HRB400(E)熱軋鋼筋,積極推廣HRB500、HRB500(E)熱軋鋼筋,為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高強鋼筋應通過分類認定標識,進入施工現場的高強鋼筋應在鋼筋表面和吊牌上標識鋼筋生產工藝和強度等級。
三、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不得設計、采購HPB235、HRB335熱軋鋼筋,應根據有關規定、標準采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高強鋼筋。在建筑鋼筋進場時,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履行各自職責,核查鋼筋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等出廠質保文件,確保進場鋼筋吊牌標識內容與出廠質保文件一致,檢查鋼筋外觀質量、尺寸和重量,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做好檢查及復檢檔案記錄,復驗合格后,方可進行加工使用。
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針對建筑鋼筋應用情況實施動態監管,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凡經查實供應、使用已淘汰落后鋼筋產品或不合格高強鋼筋產品的,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并清出建筑市場。
實施中的有關問題,請聯系市城鄉建委科教處沈李智(023-63862949),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王永合(023-63867674)。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7月3日
2013年7月3日